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(试行)》
近日,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、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首次对全国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工作作出规定。
《办法》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全面领导,明确名誉职务名称、设置原则、数量、任职条件、授予对象等。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非必要不设立名誉职务,确有必要设立的,应当制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制度,且数量设置应当精简、科学、合理
2026-05-15